单玉军、男、汉族,中共党员,1990年12月参加工作,现任甘肃物流集团化轻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董事。
单玉军同志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遵守党纪党规,深刻感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有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,在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,尤其商贸经营工作中善思考、勤钻研,工作成绩突出,为化轻公司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自2022年以来,单玉军同志带领经营部门全体干部职工,积极克服不利的市场因素,确保经营业务稳定持续发展。2022年销售各类化工产品76145.5吨,实现收入4.22亿元,较2021年7108.1万元增加3.5亿元。2023年化轻公司经营实现了倍增,营业收入13.49亿元,比2022年增长223.5%;实现利润78.1万元,比2022年2.22万元增加75.88万元,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集团公司考核任务。2024年,单玉军同志围绕集团公司年初任务指标,全面贯彻集团公司各项工作要求,紧紧围绕“双过半”目标任务,在不断巩固现有兰州新区经营业务的基础上,加大市场调研,精准掌握市场信息,积极推进延链补链,新签订邻甲酚、氯乙酸签业务合同。上半年,化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72万元,同比增长34.53%,完成全年指标52900万元的158.36%;利润总额59万元,完成全年指标110万元的53.64%,如期实现了“双过半”目标任务。
单玉军同志能认真落实公司党委的安排部署,履行经理层职责,坚持每月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,听取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,安排部署工作。自2022年以来,在公司薪酬改革、原址土地开发、机构改革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中,发挥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,不折不扣落实党委会和董事会决定,强化责任落实,带领相关部室制定工作方案和制度,并督促组织落实,确保各项工作提速提质和按期完成,推动公司正常有序发展。
单玉军同志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,服从组织的安排,维护班子的团结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和班子成员进行沟通,共同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,凝心聚力,共度难关;在日常工作中,能深入群众,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。用实际行动践行同群众的血肉联系,体现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和担当。单玉军严格按照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,自觉接受组织及职工群众的监督,时时不忘规范自己的言行,处处牢记党员干部的身份,坚持原则,按规矩办事,坚决杜绝“四风”现象发生,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。
单玉军同志工作勤奋,立足岗位做贡献,廉洁自律,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,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甘于奉献,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。